依個人經驗,小孩子真的是一種可怕的非理性動物,從(偽)生物學角度觀之,嬰兒時期能不能算是人類極難論定,有的嬰兒簡直跟猴子沒兩樣,最恐怖的是他們比猴子還缺乏客套和禮貌的概念,很愛讓大人出醜。

姑且不談如何區分嬰兒和猴子,若要在喜不喜歡嬰兒之間選一邊,我仍然站在喜歡派,但只限定「可愛的」嬰兒。我對嬰兒的標準和挑男人一樣嚴苛(其實是眼高手低...嘖),遇到那種明明嘴歪眼斜父母卻視若珍寶,不停大力推銷「你看看我家XX多可愛」的情況時,我都盡量面不改色地挑一些中性的詞彙稱讚,比如說:

嬰兒很大--->不涉及個人喜好的客觀數據。

看起來很聰明--->至少他會叫媽媽。

長得真好--->數一數眼睛、鼻子、手指都沒少。

感覺很懂事--->you know~只是「感覺」而已,我也常常感覺到另一個世界的朋友(抖)~

胃口不錯--->他已經快吃掉桌上所有的餐巾紙了,誰趕緊來阻止他一下!

長得好像你/你老公(老婆)--->都不像就糟了!

如此一來,雙方便達成一種相安無事的平衡狀態,為人父母者可以繼續沉浸在「我家寶貝最可愛」的世界,我也不用擔心死後下地獄會被拔舌頭(還是說已經來不及了)。年紀漸長,你會發現盡量挑別人的優點講變成一項很重要的社交技能,不但少一點麻煩,世界也會變得更美好(?)。

回到小孩子不受控制的部份。今天閒嗑牙時我和家人招供曾掌摑嬰兒,眾人聞之大驚失色,痛斥本來就知道我不是什麼好東西,萬萬沒想到竟畜生不如云云。急著舉報本人去警察機關前,麻煩先冷靜下來聽我解釋,第一點是此事時隔已久,大概早過了法律有效追溯期;第二點是該行為屬正當防衛,求生下不得不為之舉。

話說我小學六年級(論及刑罰也是未成年犯罪,應可從輕發落),某次家族聚會時,大人都去點餐,只剩下我和一歲出頭的小表妹。看到肥敦敦坐在嬰兒椅上的小表妹咿咿呀呀煞是可愛,我伸出手欲逗弄之,不料說時遲、那時快,小表妹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張口咬住我的手指,雖然只有乳牙數顆,但強大的咬合力著實讓人痛徹心扉。

我馬上大叫「放手啊啊啊~!」可是嬰兒聽不懂人話,或者是她初嘗離乳食品、深覺滋味鮮美,不論我怎麼扭動拉扯,她就是死不肯放,圓臉上一副嘴角流涎的笑瞇瞇滿意表情。當時年紀幼小的我頓然醒悟了「一朝被鳖咬,十年怕王八」這句俗語,聽說鱉一但咬住人,至死方休,除非砍下它的頭.......................我想餐桌上的刀叉應該不是餐廳老闆料事如神特此準備。

纏鬥一陣,牙越咬越深,我痛到不假思索用左手捏住她的腮幫子哭道:「嗚嗚嗚~妳...妳放開我啊!」嬰兒一下子吃痛,眼眶含淚更加把勁。於是我開始一面哭叫、一面快速拍打嬰兒臉頰(換句話說就是賞嬰兒巴掌)。約莫從出生到現在還沒人打過她(是說正常人也不會打嬰兒),嬰兒驚愕之餘,張口嚎啕大哭,我趁隙抽回烙著齒印、沾滿口水的手指。



看過youtube上charlie bit me嗎?影片證明嬰兒咬人真的很痛!

大人回來時,惡人先告狀的小表妹仍驚天地、泣鬼神的哭嚎不止,我真是萬分感謝她當時還不會說人話,不然阿姨詢問嬰兒為何哭時,我就不能膽顫心驚硬裝若無其事道:「我也不知道耶~她莫名其妙就哭起來了,會不會是肚子餓了?」--->其實根本是吃太飽。

每每念及此事我依然心懷愧疚,所以拜託大家不要再罵我畜生了。我合理地懷疑表妹現在扭曲的性格(呼~匿名寫網誌的好處就在於這點)源自幼時受到暴力攻擊,造成無法彌補的創傷。是說我後來待她不薄,帶有補償心態的送了她一堆無口貓,不過物質顯然無法填補受創心靈,唉~往事不要再提。



和嬰幼兒過招往往沒啥好下場,我要再強調一次,就算你想沏杯茶,請他們坐下來好好談談,他們也完全不買帳的(如果他真的一屁股坐下來溫壺醒茶,還推薦你這罐茶葉消暑回甘,你還是快跑吧),因為嬰幼兒就是非理性生物,身為堂堂一名成人還和他們計較你就輸了,這不是白白浪費爸媽栽培你念那麼多年的書?

因此成年後,每逢嬰幼兒進入準備攻擊狀態,我大多走為上策。但自走砲型的幼兒十分危險、防不勝防,通常鎖定弱勢目標便追著不放,我不幸曾遇過其中佼佼者。

遙想大學時代某日,我正優雅地與朋友漫步林間時,不遠的前方突現一個手持水槍的四、五歲幼兒,當下本人的緊急雷達馬上出現「危險!危險!」之預感,然唯有此路能通往宿舍,眼看避無可避,只好提心吊膽、硬著頭皮和朋友走過去。



「小孩和狗會嗅到你的恐懼」絕非都市傳說,明明同行成群,可是男童一見到我就目露精光,拿著水槍朝我掃射。我驚慌失措之餘,可恥的一邊大叫:「救命啊!有小孩欺負我!有小孩欺負我!」一邊拔足狂奔。想當然爾,男童見獵心喜,嘻嘻哈哈地尾隨於後不停發動攻擊。雖然現場看起來儼然一副大姊姊陪小孩子玩的溫馨畫面,但老娘真的是鼓足了勁在逃命,因為當時春寒料峭、衣衫單薄,水槍噴在身上挖靠真不是蓋的(這裡沒有稱許的意思)!而且最奇怪的,從小到大我被狗和小孩攻擊時,從來沒有旁觀人士救過我,從‧來‧沒‧有!大家都地球村似地和樂融融笑成一團,好像眼前是什麼朱延平拍的老梗搞笑電影,例如我的好友就捧腹大笑:「哇哈哈哈哈!XXX你竟然邊跑邊說小孩欺負你!真是太好笑了!太好笑了!」

我是搞不懂臨危不救難、見死不救有什麼好笑的,台灣社會如此冷漠,可見大學生的教育從那時便敗壞至今,所以大家不要再罵《大學生了沒》這個節目,我的朋友跟他們差不了多少,真的!

回到正題,大庭廣眾之下,堂堂一位大學女生被五歲小孩追著跑像話嗎?雖然說人生中第一次有男人窮追不捨,不過我實在感覺不到半分喜悅。而且不是我在吹噓,本人一百公尺跑23秒的速度其實有點跑不過那個小孩,我「狂奔」的時候,別人可能會疑惑此人幹嘛原地踏步?幸好後來小孩的媽媽出面把他拎回去,不然我最後真有點腿軟想哭。

有了這兩次慘痛的經驗,現在就算我再想跟小孩玩,也會先確定該幼童沒有攻擊成人的嗜好,或是父母有先行加上束具,必要時可即時遏止(比如說項圈...呃...我是指頸鍊)。不然我寧可在安全範圍內微笑溫言「唔~看起來很聰明啊~」「帶小孩很辛苦吧」等無關痛癢的話。畢竟「保持距離、以策安全」不只應用在開車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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