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覺得寫文章是一件很痛苦的事,特別是對我這類心思細膩到龜毛的人而言。相較青少年時期沉迷於吟詩寫散文,如今網誌裡大概有十分之九都是針對現成文本衍生之心得感想。第一個原因在於「為賦新辭強說愁」之年少心緒消散後,我已然失去無憑藉物的空想能力。依附日常事物和他人作品而生絕對比自行創作省力,但是影評、戲評、樂評、藝評等到底能不能算是創作呢?無中生有很困難,說三道四卻非常容易,故尖酸刻薄評論的同時,我心中亦產生複雜的掙扎。當一盞創作的小小火苗被他人無意熄滅時,可不是簡單一句「我沒有影響力」或「不爽不要看」足以救贖的。為此我從來不曾探討某些草根生命力旺盛,敘事結構卻慘不忍睹的國片,如果說不出好話,不如不要說。
再者,跟自拍、豔照比起來,寫作是一種更為個人、更私密的行為,照片只能透露外在,外在可隨時配合裝飾品更替,然誠實的寫作揭露自我想法和內心世界。也許華美文字能暫且構築短暫假象,但假以時日必在字裡行間透寫自大驕傲、懦弱卑劣等幽微心思。世間最恐怖莫過於此,寫久了你沒什麼可藏的,藏久了則全數變假的。
韓國導演李滄東過去是一位作家,後來改拍電影,他的理由大致是:「寫作是一個人的事,拍電影是一群人的事,成果不好時有其他人可以擔著,負在背上的責任不會那麼重。」雖然我不會拍電影,只曉得觀賞之、批評之,但此番言論一語中的。現存已發表的146篇文章中,有十分之九皆為拙作不堪言,其中五分之一曾讓我數度猶豫於「刪除」和「發表」兩個按鍵間,至於那些被刪掉的無需多提。
先放下「創作」和「評論」之文類不論,足以讓我回顧而不會汗顏的文字須具備完整的寫作架構、流暢的行文節奏,字斟句酌且不過於詰屈聱牙的造字用典,同時達到三者幾稀矣。尤其我書寫的以評論居多(這又回到了第一點),所以無法使用過度濃縮的文字,否則徒然流於自溺式的自我陳述與滿足。可是當文章構以淺白句式,拙劣的寫作技巧及貧乏的文學素養將大量暴露冗詞贅句,頻繁的連接詞和代詞形成無盡的矛盾與痛苦,每篇文章的「我」、「的」、「但是」、「可是」、「然後」、「而且」、「都」似擾人蚊蠅漫天飛舞,拍死一隻仍有無數隻在頭上轉。我必須絞盡腦汁把它們騙下來,共飼以花雕數斗,哄的它們和自己醉醺醺的,才好假裝「它們」不是「它們」,而我未曾經手。
老媽幾天前拿著蔡珠兒的專訪興奮道:「嘿!她跟你的症狀一樣耶!」我仔細瞧過後嘆:「唉!差遠了!相同僅在於文字潔癖的症頭,寫作的高度和文字精煉差之千里。」把蔡珠兒擺一旁不是找麻煩來著,讓人自慚形穢?
說到頭,梗和好笑與否反而是我最不關切的面向。「趣味」這檔子事極主觀,直陳其事時有人笑的樂不可支,費盡心思說笑話反興味索然。日常生活中常會發生:
「哈哈哈哈!你別再說笑話了!」
「...我只是在陳述事實...」
或
「你幹嘛那麼嚴肅?」
「...我剛剛在開玩笑耶?」
所以笑點是強求不來的,隨風自來隨風去,寫下去便是了。
在滿溢吐槽文的基礎上著墨一本正經的自白有些荒謬可笑,但人生不就是這樣?你覺得好笑時自然好笑,轉個面向,好笑中隱隱透著可悲,那抹可悲暈染出的墨漬甚至蓋過了好笑,令人泫然欲泣。琢磨著眼淚要掉下來的剎那,可悲又驀然滲出一絲滑稽,想要拆開它們分分明明理出頭緒,難哪!
- May 08 Tue 2012 22:23
寫作是痛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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