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小孩都屬於牙尖嘴利、嘴裡不饒人的類型,為了避免吵架時氣氛過於僵持,一些常用的罵人詞彙會重塑成另一種慣用語。比如:「去死吧!」此類語氣強烈的咒罵,後面會再加上一個「孫小美」的語助詞緩衝暴戾之氣,成為「去死吧!孫小美!」


之所以稱為語助詞,是因為「孫小美」三個字真的毫無意義,為何要用「孫小美」也說不上個道理,只是覺得搭配起來莫名合適,就像123後面會加上木頭人一樣,好像是宇宙化生萬物的天理。說起來,我並不會特別討厭孫小美,反而宮本寶藏讓人很看不順眼,尤其當大富翁版圖起始於台灣時,民族意識更讓我熱血澎湃!不過這一切都離題了,而且沒玩過大富翁的人是不會了解的。

總之,這種約定俗成的語彙僅限在家中使用,家醜不可外揚是很自然的事情,可是我今天在外面卻不小心脫口而出,引來無止盡的困擾。

當「去死吧!孫小美!」一出口,那位很八卦的朋友便不停追問誰是孫小美?我和誰結了那麼大的樑子,怎麼會有如此深的恨意?不管我如何接近崩潰邊緣地跟她解釋這是一種原始部落的社會習俗,而孫小美是一個五短身材、綁著過時春麗頭的電玩人物,她仍執意認為我有所隱瞞,使用各種FBI、CIA都嘆為觀止的方式想套我的話,只差沒有逼供和刑求。剎那間,我深切體會到身陷冤獄那種百口末辯,又想做垂死掙扎的痛苦心情。幸好最後她終於放棄了,氣呼呼的丟下一句,「吼!你真的很小氣耶!」我忍耐著不把「去死吧!孫小美!」說出口,以免招來下一回合的延長賽。

在鬼門關前走一回,讓我朦朧憶起遙遠過去那泛黃而不堪的回憶。



高二時,我被一則子虛烏有的謠言困擾很久,起因於一位冰雪聰明的學妹。當時合唱團團練還沒開始,百般聊賴的我開始在唱譜背面的空白鬼畫符,畫什麼都好,千不該萬不該的是我竟畫了愛麗絲夢遊仙境中的蛋頭先生,而且還該死的在旁邊寫了好幾遍的鄧福德(Humpty Dumpty)。

正當我沉迷於塗鴉之樂時,那位聰明可愛、甜美慧黠的學妹踏著輕巧的步伐悄然出現在身後,伸出纖纖玉指輕輕點了一下我的肩膀,眨著眼睛俏皮道:「哎呀呀~學姊~你在寫你男朋友的名字吼~~」瞬間我處於驚嚇狀態,只能結結巴巴的說:「什…什麼?你是指??」學妹甜笑道:「少來了,原來他叫鄧福德啊~是哪一班的?快快招來~~ 」

驚覺她所指何物時,頓如五雷轟頂。再怎麼說,一個蛋頭變成我的男朋友,而且還是一顆極為討人厭的自大蛋頭…...這真是讓人無法接受,所以我開始拼了老命的解釋。很不幸的,學妹從來沒看過愛麗絲夢遊仙境;再者,我也無法清楚說明為什麼我要含情脈脈的不停在唱譜後面書寫蛋頭先生的名字(也許是因為午餐時我在乾麵裡加了一顆五元的滷蛋)

從此以後,在合唱團那一小撮學妹口中,我有了一位莫須有的,在學校和畢業紀念冊裡都找不到,疑似社會人士,名為鄧福德的男朋友。且學妹們知道我生性怕羞,總避免在我面前直接提到蛋頭先生的名字,而以了然於心的眼神和會心一笑代替,相當地,體貼。

高三離開合唱團的交接前夕,學妹親暱的用手肘撞了撞我,笑問:「嘿!學姊,你和那個姓鄧的男生現在怎樣了?」我低頭想一想,用一種人生大不了一死的衝勁說:「我們已經分手了」,學妹愕然之際,我又加了一句:「個性不合,你以後也會懂的,相愛容易相處難。」

我和Humpty Dumpty的短暫戀曲就這樣,在聯考前畫下一個遺憾的句點,而且學妹好像因為不小心觸動我的傷口,所以贖罪似的沒有大肆宣揚,滿懷歉意地保守著這個秘密。



不過我深信,離開我以後,鄧福德應該可以很快走出傷痛,尋找下一段美好的戀情,他值得更好的女人,像是孫小美就不錯。我覺得他們滿適合的,簡直,就是天造地設的一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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