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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陣子,有網友跟我說,又看到疑似抄襲的文章出現,這次是TWD的心得,而且是做為商業用途。我聯結至該網站看看後,覺得雖然證據略嫌不足,但其靈感取材和梗的確讓人聯想到敝文,於是寫了一封措辭非常謙卑的信件去函該網站,希望他們最低限度能撤除一模一樣的詞句,或至少註明使用出處。

惴惴不安的等了一個禮拜後,渺無音訊。

簡而言之,對方完全沒把我當一回事,該文亦絲毫未動,依然大剌剌地張貼其上。

我的情緒從每天恐懼害怕的打開信箱,轉化為憤怒。

縱然可以證明我的發文時間遠早於該文,縱然可以證明該文與敝文的諸多巧合,但老實講,部落格著作權的官司興訟極為麻煩,而且對方為知名網站,我只是一介無名部落客,勝訴機會微乎其微,所以除了寫信善意規勸,幾乎無能為力。

在生氣和自我厭惡的無力感中,我一度想放棄這個部落格。

兼之前一陣子諸事纏身,在溺水的狀態下,我面臨了情緒和思考上的瓶頸,討厭周遭的人事物,討厭這個紅黑相間的版面,更討厭鏡中的自己。

有的人寫作是為了發洩、有的人寫作是為了賺錢、有的人寫作是為了紀錄,而我的創作能源源於安定快樂的情緒,我想忠實撰寫生活中輕鬆愉快的趣事,當一個不開心的人看了某篇文章而露出微笑時,我就自我滿足的覺得自己好像能間接幫助別人。

可是陷入情緒低谷的我,完全沒辦法寫文章,即便能擠點東西出來,不是偽造的快樂,便是全然的黑暗。

嚴格講,抄襲事件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它讓我徹底對自己的無力感到失望,甚至希望自己就像一縷煙般默默消失在世界上也好。

但是,昨天下午三點多,行經車水馬龍的路邊,三三兩兩的行人躲在樹蔭下交頭接耳,公車亭內則歪倒著一個裸身的醉漢。我站在大太陽下發呆,沒有撐傘,直覺的想再多曬一點陽光,那種炙熱而汗流浹背的感覺很好,毫無遮蔽的陽光總能救贖我,九年前亦然。

在耀目陽光的照射下,路邊人潮逐漸散去,只有醉漢依然斜倚在座椅上動彈不得。看著這一切,我突然覺得所有的問題好像都沒什麼關係了,問題依舊存在,但只要同樣的陽光持續在皮膚上燃燒,我就能踏著踉踉蹌蹌的步伐前進。

某些私事無法在網誌上傾吐,但最後有件事想對抄襲的人說。

既然你會抄襲,表示你有在看網誌。想抄就繼續抄吧,我不會因為你的抄襲而中斷寫作,但我會繼續觀察和收集證據。然後,不論是身為撰稿人或為了一份餬口的職業,何不試著自己開發靈感,而非重複行走他人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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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螺螄拜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6)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