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已經搞不太懂「斗室雜文」和「日常漫談」這兩個文類要如何區分了,它們漸漸有一種殊途同歸的趨勢,以至於我每次發文前都要考慮再三。原先「斗室雜文」是擺明了抄襲梁啟超的《飲冰室文集》,探討些正經的議題,但文路顯然在不知不覺中歪到大西洋去了,「文如其人」這句俗語不幸地驗證在我身上。

所以現在我完全憑心情決定分類,多少有點自暴自棄的意思,而且心裡會產生「寫這種文章對嗎對嗎對嗎~」的回音。如今情況有點像脫韁野馬再也回不去了,當初隱姓埋名是為了暢所欲言,因為無人知曉,所以下筆的尺度越來越開,我的心情也從「哈哈哈~誰也不知道我在寫部落格」,變成「呃...絕對不能讓人知道我在寫部落格」。有人可能覺得這兩種情況差不多,可是我要嚴肅地說NO!NO!NO!(搖指頭)這情況差的可多了,前者是不想生小孩而不生,後者是原本不想生後來卻驚覺自己不能生!

我打完上一行後發現這種莫名奇妙的例子只會讓人更困惑,如果你不但不困惑反而有恍然大悟之感,表示你是一位不世出的奇才,不過我目前也想不到你這種奇才能做什麼,姑且先用麥克筆在桌上寫「奇才」兩個字提醒你自己好了,奇才的功用我們日後再討論。

總而言之,一種是自願的,一種是沒有選擇的。我非常不喜歡沒有選擇的感覺,但是沒有選擇顯然咎於我當初的選擇,如果不這樣選擇的話,這裡就會變成光寫風花雪月、營造假象的部落格。我很早以前便嘗試過了,下場是我每看一次文章,全身就起一次雞皮疙瘩,然後暗暗佩服自己怎麼寫的出如此噁爛的東西。

回到文章分類的問題,說起來,破壞平衡的關鍵性文章應該是「Bloom父子檔」那篇,當初失心瘋的覺得好帥好可愛就把他們丟進「日常漫談」了,可是他們根本算不上是我的日常啊啊啊啊~如果我有這種日常,還要坐在這邊寫部落格嗎嗎嗎嗎?

原先想另開個「後宮」類別把他們丟進去,然而轉念一想......不對!Orlando勉強湊合也罷,但他們是父子欸欸欸欸~後宮收父子丼,我還算是人嗎?那跟社會新聞上的禽獸沒兩樣吧吧吧吧?而且我的後宮來的快、去的也快,可能擺到長草了下個嬪妃仍遲遲未來,目前已經有個「買物喪志」的長草預備軍,何必給自己多添麻煩。

以上是關於本部落格芝麻蒜皮小事之天人交戰的心路歷程,如果你無意中點進來然後一直看到這,期間竟沒有產生翻白眼按下瀏覽器右上方關閉鍵的念頭,我也滿佩服你的。這一切跟你完全沒關係,你還如此熱心公益、樂善好施,這種人才真是天下難找!麻煩你在桌上也刻一個「人才」先,之後我們可以慢慢和奇才一起討論你們對社會的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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