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媽叫我不要老是寫一些家裡的醜事﹝我哪有﹞,要隱惡揚善,不然就學別人寫些正常的食記,高興的吃吃喝喝大家看了也開心。可是,食記放在這像話嗎?上一篇還是殭屍斷頭血漿殺殺殺,下一篇就是燒肉火鍋牛排嚼嚼嚼,這樣不管想看電影的人還是肚子餓的人都會興味索然,徒然造成他人的困擾,根本沒人會想看吧!?

再者,對我而言,寫食記有三個莫大的障礙,第一個是我向來主張食物要趁熱吃,剛出爐風味正佳,一旦放涼或走味,我就會「非常非常非常」袂爽,輕者氣哭、重者抓狂。不用你費神,我知道我該去看病了,不過現在重點不在這裡,而是寫食記一定要拍照,有時看到純文字我會沒禮貌地想,管你什麼瑰麗的詞藻、對仗的文句、押韻的語尾,老娘現在很饑渴只想看食物的圖圖圖!越大越好!越多越好!以此推論,應該有不少沒良心的網友跟我想法相同﹝有為者亦若是﹞,但只要一拍照我便無法品嘗到那稍縱即逝的美味瞬間了~~而且,一道食物出來我就得拍一張,那去吃滿漢全席豈不是要拍到死!?

常言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既然要拍照就不能少了數位相機。可是我偏偏就沒有,總不能為此買一台,或是乾脆大剌剌地在餐廳拿出畫板寫生,這樣可能會發生「等等!老闆您別關門,等我先畫完這碟生菜細緻的葉脈和紋理再說,嘖嘖嘖~那塊牛排三分熟的神韻真是難以捕捉」。這種事情多發生幾次,店家一看到我就先拿好神拖來趕人了。

最棘手的是,因為我日常已經夠虛偽做作了﹝就是那種意中人在場食量立馬變小、聲調立刻提高,聽到黃色笑話時裝天真問「蛤?你說啥」的假仙類型﹞,為了避免死後被打入十七層地獄﹝第十八層留給我老闆﹞,我要求自己在這裡務必誠實﹝不要開始問我有沒有尼斯湖水怪和甘迺迪是殺的之類世界七大不可思議等級的問題,那種事就算我跟華盛頓一樣誠實也答不出來﹞,所以吃到難吃的東西,一定得坦誠相告。然而我刻薄挑嘴惡毒,口味又異於常人,也不是說給自己取個田螺科的筆名別人就查不到你,所以開始寫食記後,可能得常跑法院、登報道歉,這種事情相信大家皆不樂見。

綜合以上種種,我覺得寫食記不是什麼好主意,不過我最擅長的事情就是話出口後自打嘴巴,所以哪天突然出現「螺螄的食記」、「螺螄吃遍天下」等老梗文章分類時也別太驚訝﹝幫自己先找好台階下是成熟社會人應有的表現,科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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