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一直改不過來的惡習---喜歡咬東西。如果是可食用的東西也罷,可是我鍾情無機物,如筆、吸管、衛生紙...等。為了保持形象,我隱藏得很好,不熟的朋友絕對不會發現,就算熟人也只能從斑駁的筆蓋和體無完膚的吸管等蛛絲馬跡察覺。

咬日常用品基本上人畜無害,除非哪個倒楣鬼不小心拿到我剛啃過的筆,才會發出「嘎啊啊啊啊~」椎心刺骨的慘叫。比較麻煩的是,除了無機物外,其實我對活的生物也很有興趣。但咬狗會滿嘴毛、咬豬會被豬鬃刺到(豬鬃很硬的),而且身為萬物之靈跑去咬動物像話嗎?所以我鎖定的目標都是人類。

每次遇到肥胖可愛的嬰兒時,內心都蠢蠢欲動,忍不住想一逞獸慾。然而,若將慾望付諸實行,下半輩子就得在牢裡度過了。經過一番天人交戰,我將攻擊目標轉向老媽。

絕非老王賣瓜、自賣自誇,老媽的皮肉真是滑嫩Q彈、令人回味再三。我每每趁她張大眼睛、全神貫注看電視時,飛撲上去狂咬臉頰和手臂,等她反應過來大叫:「救命啊!來人啊!」的時候,其他人就會一邊斥責「變態!」,一邊把我拖走。不過我潛心修行數十年來可不是省油的燈,待大家注意力渙散,我又會再度發動閃擊,咬到心滿意足地擦著口水離開為止(喔呵呵呵~叫破喉嚨也不會有人來救你的)。

老弟曾經語重心長地說:「你知道嗎?你真的很像社會新聞上襲擊小女孩的變態怪叔叔...」這點自知之明我還是有的,屢次突襲成功後,心中總會浮現些微的罪惡感。但我實在割捨不掉齒間拉扯著人肉那細緻彈牙的滋味~讓人欲罷不能、無法自拔啊啊啊~

PS:話說老弟高中前也是利齒下的犧牲品,自從他不再是正太後,我就沒興趣了~啐~本人可是很挑的(一方面是我已經打不過他了....)。

為了戒斷癮頭,我試過自嚙其身。事實上,求學期間只要一開始打瞌睡,我就會咬手背提神(回想起來,老師授課時看到這種莫名奇妙的畫面應該很害怕),不過怎麼咬都沒fu,好似少了一味什麼(不是洋蔥)。因此,我決定繼續把個人的快樂建築在他人的痛苦上。

遺憾的是,老媽最近已經找到反制方法了。她現在一睡醒就立刻在臉上塗滿臭藥膏,表面聲稱要美白除斑,但我們彼此內心都清楚的很,她絕對是在防我!防自家人跟防賊一樣,真是讓我相當袂爽快,一下子突然有點瞭解吸血鬼遇到大蒜的悲桑心情。

偶爾夜深人靜、四下無人時,我會靜靜審視內心,想認真釐清自己到底有神馬毛病?可能是童年時期受到什麼精神創傷或太早戒奶嘴,才會發展出不良的口腔期人格(我媽擦了滿臉臭藥膏在旁邊冷冷地說:「沒有,你四肢健全、精神爽利」,而且吃奶嘴吃到2歲半)。不過回過頭仔細想想,反正該惡行於我無礙,只會造成別人的困擾,所以不必過於苛責自己,生命總會自己找到出路的!(真是發人深省的結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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