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沒有女生不愛進名牌店的,不過我,完全不行。

一般所謂的名牌症候群,多指愛名牌愛到不能自己,但對我而言,該疾病的綜合臨床症狀表現在進入名牌店的恐懼心理。每當面對名牌店富麗堂皇的裝潢和光鮮亮麗的店員,我內心的巨大焦慮就如排山倒海般襲來,幾近滅頂。

雖然說隨著年齡增長,物質慾望亦逐漸降低,然我並非故作清高、裝腔作勢地宣稱自己不愛名牌。事實上,哪個女生不喜歡漂亮的東西?可是我對於踏進名牌店的確有一種強大的障礙,彷彿那道門和我之間隔著無法跨越的什麼東西(我相信應該不是門神,再怎麼不正也沒有到必須被鍾馗或尉遲恭手持桃木劍驅逐的地步)。

推究病根,應源於大學期間的義大利之行。

現今青少女對Gucci、Prada、Burberry、LV等名牌如數家珍,背的比唐詩三百首還熟(蛤?你說現在已經沒人背這種東西了?),但是大一的我完全不知"名牌"為何物,去義大利就是想參觀羅馬競技場、欣賞《最後的晚餐》,品味道地的義大利風情。不能怪我缺乏追逐時尚的敏銳知覺,對一個近二十歲仍著童裝最大碼、腰間斜背阿桑霹靂包還覺得自己很潮的心智未開可悲少女,你還能要求什麼?

講到這裡要跑題一下,有件憾事多年來始終讓我耿耿於懷,雖然明知受害者永遠無法接受我誠摯的道歉,不過我一定要在此深深懺悔。

在羅馬萬神殿參觀時,一群美國人請我幫他們拍照。這群人約莫十來個左右,男女混雜,年紀參差不一,穿著打扮樸實,一眼望去便知有親屬關係。照張相本來沒什麼難的,困難之處在於該家族成員體型豐腴,目測每個人都在一、兩百公斤之譜,當十幾個人站成一排時,鏡頭完全容納不下他們。那時數位相機尚未問世,傻瓜相機的功能陽春,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請他們變換隊形,只好一直說「Close, close, get close.」為了試圖囊括所有人,我從萬神殿的中央逕直倒退至萬神殿門口,沿路還撞到好幾位遊客。

退到萬神殿門口時,鏡頭裡的人只剩小指大小,但仍該死的拍不進整個家族。眼看這個詭異的東方人光拍一張照片就折騰這麼久,那群美國遊客臉上紛紛露出不安的神情,嘴角抽動著僵硬的笑容面面相覷。而我慌張又不知所措的同時,還要不斷跟不小心闖入鏡頭的遊客道歉。為了逃離這個困境,最後不管三七二十一,我心一橫就拍了。交還相機後,還等不及他們道謝,馬上逃之夭夭。 因為我最後拍出來的成品大致如下:



照片大概只拍進一半的家族成員,有些人個子太高,頸部以上還被截掉了...人家難得的家族旅行、珍貴的回憶就這樣被我毀了,我真不敢想像他們回家看到這張照片的表情(還好中美已經斷交了),那位個頭最高、樣貌凶狠的青年應該很想把我活生生拆成兩截。

PS:我用小畫家畫這張模擬圖畫了快十五分鐘,您瞧瞧,不但筆觸樸拙、別具童心,眾人的樣貌和肢體動作更是栩栩如生,躍然浮現於紙上.....(自己找台階下)

言歸正傳。到達米蘭時,必遊的景點之一是米蘭大教堂,不過團中的女性團員顯然只在乎旁邊的購物天堂---維克多‧艾曼紐二世拱廊(Galleria Vittorio Emanuele II),個個錢包一抓就視死如歸地殺出去了。我跟家人閒著無聊也跟在後面逛逛。逛到附近的Prada總店時,雖然生平不識Prada,但當下那金光閃閃、瑞氣千條的店門瞬間震攝了我。



光看樣子,便知此非我等凡夫俗女可冒然褻瀆之聖域,更何況我還穿著菲力貓、繫著霹靂包(頓時突然怨恨起這個繫在腰間的惱人小東西),進去絕對會遭到神罰吧??最恐怖的是該店一塵不染、閃閃發光的玻璃門後站著一位西裝筆挺、金髮熠熠生輝、態度優雅、舉止從容,戴著純潔無垢白手套,俊美如希臘神祇的doorman,他在那面帶微笑、殷勤守候著幫我開門啊娘喂~~~渺小如我怎麼配啊!?我才應該要跪下來幫他擦鞋吧我?

面對未知光景,不知名的巨大恐懼瞬間淹沒了我,更糟的是家人完全不具備像我這樣高超且不必要的羞恥心,硬是死拖活拉的要帶我進去長長見識,所以三個人就在大馬路上展開一場拉鋸戰,其戰況之猛烈,可能讓不知情的路人以為光天化日下有人在逼良為娼。然而猛虎不敵群猴,我還是百般不願地被拖進去了。依稀記得,店內寬敞無比,精緻中帶著典雅的裝潢如萬道金光刺痛並模糊了我的雙眼(那流淌在我臉頰上的炙熱,難道是眼淚?),而且該店屬樓中樓隔局,中央還陳設了一道螺旋梯,快快告訴我!那道樓梯...一定...一定是通往Olympus山吧?

對我來說,那趟朝聖跟瀕死經歷相差無幾(我見到彼岸的花園了~~),因為太害怕,最後甚至是哽咽著走出來的。大概是衝擊過於強大,從此造成我的精神污染和名牌創傷後症候群,內心永遠擱淺一道無法彌補的傷痕。即便事隔多年,依然對駐足名牌店感到無限畏懼。

現在,有時迫於不得已,我還是得進名牌店晃晃(例如送禮或娘親的脅迫--->主要是後者)。雖然台灣的名牌店不論是裝潢或服務員(的長相)都比義大利親和,可是一旦踏進名牌店的門檻,我就會開始坐立難安、汗如雨下,那些店員上下打量的凌厲眼光瞧得我全身發寒,每每讓我產生向他們磕頭道歉的衝動(內容大致像:對不起!我是個該死的混帳東西!買不起就不應該進來亂晃,我什麼都願意做,求求你不要再跟著我了!),可見此症至今無解。這種名牌症候群,對於我是莫大的悲哀,但對於我的生身父母和未來的夫婿(?)來說,應該是至高無上的福音。(其實一切都是我爸媽的陰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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